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自治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三)牵头建立统一的自治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自治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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