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主要职责: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3.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5.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6.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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