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20号)精神,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对外加挂甘肃省外国专家局、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牌子。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二)统筹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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