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设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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