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三)政策研究处:对本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承担区域发展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起草重大综合性文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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