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主要职责:(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省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民政信息数据管理和民政综合执法工作。(二)拟订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创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方式。(三)拟订全省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省低收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等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9号 联系电话:0971-6104782 邮编: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