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发展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编制全省水资源规划和省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省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江河湖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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