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颁布实施地方中药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按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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