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省和跨省辖市、直管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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