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推动省直机关后勤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二)研究全省后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全省机关后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后勤系统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三)对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省直房地产管理,制定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省直行政用房基建项目立项、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集中建设和管理省级干部住宅、部分国家公务员住宅及职工经济适用住房;负责对省直住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审批省直房屋修缮项目,监管修缮工程.管理修缮经费;负责省政府在外地房地产产权的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省直建设用地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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