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四川省文物局(简称省文物局)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行政机构,为副厅级。省文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督促检查。(二)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三)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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