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和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省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二、提出加强行政运行、住房改革支出管理方面的建议。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有关专项支出的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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