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 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 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化、均等化。(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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