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主要职责:(一)主管全疆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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