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对外保留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金融机构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二)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牵头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执法。等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金融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