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780号
邮编: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