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慈善总会成立于1995年5月。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盈利公益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于2010年5月换届,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总会下设办公室、外联宣传部、项目部、筹募部和志愿者工作部。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社会福利、公益援助、组织慈善宣传、增进与国内外公益机构的交流合作,指导会员单位工作,推动全省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