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承担直管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二)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三)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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