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局前身为辽宁省体委。新中国成立初期,辽宁地区行政建制包括辽东、辽西两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5个大区直辖市。1953年,两省5市相继建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列入省市人民行政机构序列。东北行政区撤销后,于1954年8月1日,辽东、辽西两省合并,辽宁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统管全省体育工作。副省长车向忱兼任省体委主任。
为适应国防体育发展的需要,1956年经省人委批准建立与省体委并列的辽宁省国防体育协会,编制36人。1959年6月,国防体协和省体委合并。省体委机关设群众体育处、国防体育处、海空体育处、竞赛处、秘书科、宣传科,编制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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