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教育局工作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和法规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组织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四)研究制定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反批工作;组织编写地方教材;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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