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成机编[2004]25号)、《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内设机构和增配处级领导职数的通知》(成机编办[2008]109号)文件精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成都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