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接的职责:承建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项目,并负责贷款的发放、管理与回收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保值等工作。
(三)承担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工作,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上报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管理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的工作。
(六)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七)承建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项目,并做好贷款的发放、管理与回收工作。
(八)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邮编:712000
电话:029-32890889、传真:029-32890889
地址:咸阳市秦皇路8号房产交易大厦6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