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省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二)拟订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河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省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