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3号)和《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厅、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上饶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规财务科(行政服务科)、医疗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和信息统计科。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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