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事业、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基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