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文史研究馆是党和政府为团结和安排老年知识分子而设立的、具有统战性和荣誉性的文史研究机构,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馆长、副馆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命;馆员由自治区政府主席聘任。
建馆67年来,我们始终本着“崇文鉴史、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的宗旨和“拾遗补缺、各展所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馆员、研究员专长,不断拓宽工作新思路,积极探索工作新领域,在文史研究、书画创作、文化交流、资政建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突破,为扩大新时期党的爱国统一战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联系方式(0951-8580433(兼传))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