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落实执行地方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地址: 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三楼西侧)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