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文物资产管理。(二)指导协调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 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出入境文物等 保护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和责任事故,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三)负责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 城(镇、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全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等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0571-8882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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